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

這件事能否請其他處室幫忙做?

處室之間各有分工業務,但分工下必須有合作,校務方能順利運行。
但倒底那些業務是跨處室業務?
我們又常聽到某處室某個業務要拿出來請他處室協助?
或者抱怨○○處室都不見人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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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活動都有其業務屬性。
承辦上級單位委辦大型活動,如科學園遊會、模範生表揚、志工表揚等,會依屬性由業務單位承辦,例如科學園遊會在教務處,模範生表揚在學務處,志工表揚在輔導室等,業務單位規劃活動時,因業務量大人力不足,必須將籌備工作及當日工作分配給其他處室,劃分得當各處室都會不會有意見,較楜模不清的交由校長裁示。
承辦上級單位較小型的活動,例如研習,以一個處室人力即可搞定,就無需分配給其他處室,例如輔導室承辦全市網路成癮研習、在家巡迴班教師研習等。
大型校務活動如運動會、畢業典禮、開幕或落成等,亦是由業務單位承辦,再將籌備工作及當日工作分配給其他處室,劃分得當各處室都會不會有意見,較楜模不清的交由校長裁示。
所以,倒底爭議的工作是什麼?很早以前,由聯考改為多元入學,入學的方式繁雜,要收各種報名表等,在那一段期日內註冊組相當忙碌,辦不完,有些學校就把藝才、資優報名等切出去給輔導室資料組,可能感覺資料組比較沒有業務。教學組業務忙,於是科學教育切給設備組,因為設備組管實驗室通常是自然科老師。當PISA世界排名不佳,閱讀教育受到重視,因設備組管圖書館,所以閱讀教育就落到設備組上,近年國際教育甚夯,許多學校也放在設備組,因忙不過來,所以設閱讀教師,由閱讀教師協助。
通常,不管我能否負擔得來,被分到業務的人都不會太開心,但有時日久也習慣,似乎就沿續下來。
接下來,探討的是國三學生集體看考場、考生服務隊,這要不要分出去給其他處室?
辦學生活動使用活動中心,辦研習使用會議室,總務處一定要來開門及開灯,否則就沒有盡到責任?
業務是否切出去跟承辦人的能力及特質相關,處室夠強,只會有最後執行階段之人力需求請他處室幫忙。
但最近遇到的例子是被分配工作的組長認為要做到10分,但主辦業務的組長認為不用只要這樣就好,溝通無效後,要10分的組長就接過去做並主導,而換人後業務回歸反而弄不清楚倒底誰是主要承辦,「校長是否出來主導?」。業務屬性搞不清楚,其次,處室內的某組業務忙不過來,要先在處室內解決,真的不行,再請求其他處室協助,否則,各處室都可以把業務分出來要其他處室協助,那就不用分處室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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