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7日 星期六

校長擔營隊講師

當上校長後要再回到第一線教學,機會並不多,有些校長完全不想再回到教學現場,對我而言,教學仍是我一項專長與興趣,甚至自我感覺我不教學,實在是學生的損失。
此次,剛好看到申請自然科學課餘時間做實驗的經費,雖然教務處直接以業務繁不申辦存查,而我覺得我應該可以來開課,畢竟現成的經費,而且可以有助教,申請書只要把實驗名稱打上去就可以,非常容易,找了另一位生物老師,徵得同意,申請了8節課,就送出去了。
不知道是沒人申請還是台師化學系的問題,竟然通過了,但人事簽注:「校長上課必須陳報」,我心想這並不是兼課,應該沒有問題,查了相關法規,均是約束校長兼課,這類以營隊上課的方式並無相關法規函釋,但為了免除疑慮,還是陳報上級,當然,這公文人事必不會主動寫,我也擔心他們寫的文抓不到重點,而教務處的功力想寫也應該寫不出來,反正自己的公文能力是優等,就自己來比較快:
主旨:本校校長○○○擬於寒假擔任本校所申辦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「106年度落實中小學基礎實驗教育計畫」之「生物科學實驗營」授課教師計8
節課,是否得以休假方式出席並支領鐘點費,請鑑核。
說明:
1、 本校校長具生物科專長教師(教師證如附件一),因108課綱前導公開授課及
課程領導所需,特安排與本校另一位生物科教師於旨揭營隊協同授課。
2、 本生物科學實驗營於1月○○日及○○日上午舉行,屬一次性課程非兼課性質,
所需鐘點由旨揭計畫核定補助款支用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2月6日師大○○○)

一月中旬,上級同意函下來,這樣也好,爾後就可以比照辦理。對於即將實施的營隊,準備材料及學習單,複習年輕時代當教師辛苦且樂在其中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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