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0日 星期五

往事「各處室不合案例」

暑假整理櫃子內一疊收集的招生DM,在最底層翻出兩本筆記本,裡頭有幾篇舊時日誌,其中篇喚起當時回憶,覺得值得記下來...
時間回到98年7月28日....
7月24日代理校長拿2張發票給總務處,請之以特支費核銷,總主任認為校長每月特支費是○仟元,贈送金額7仟8百元似乎比例過高,且贈送對象為退休校長,不符「因公」,再者,程序不符,生日為可預期,不應先自行採購完成再以發票請總務核銷,因此,告知代理校長,但代理校長回應以「我有權」並且找會計主任研商,會計主任認為一萬元以下可代墊以零用金支付為由,且生日禮物符合特支費用途,同意其核銷,而在該張請購單上的總務主任職章就空著。
我寫著...
這學校過去似乎無總務主任的存在,許多工程應該是總務規劃辦理的,卻都是訓導主任辦理、會計主任核章兩人聯手處理,總務處則僅有出納核章付款,完全無總務主任的核章。然後被傳說總務主任情緒如何壞,其實另一個原因是長期總務主任與會計主任長期不合,會計主任越權管事,而某些事情總務任認為不合理或不合法而不願方便行事,致長期忽略總務主任,而總務主任卻無法與之抗衡而漸漸消極不管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